当代网评 | 坚决抵制恶意举报之风

最近,复旦大学一副教授被小学家长举报,学校调查后认定其点评“内容专业且客观、不逾越任何合规边界”,未予处分。这个决定,结束了这场持续两个月的恶意举报风波,然而它给被举报人带来的影响,或许没那么容易抹平。近年来,恶意举报事件有愈演愈烈的倾向,经社交平台传播后,往往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。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行政、司法资源,更损害了百姓的合法权益,长此以往,必将削弱社会诚信根基,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。

恶意举报之风为何如此盛行?一方面,恶意举报者往往出于私利、嫉妒、报复等不正当动机,通过歪曲捏造事实抹黑诬告他人,以此实现个人心理上的满足;另一方面,恶意举报成本低、受理程序不规范等因素也是助长歪风的重要原因。抵制恶意举报之风,不能仅靠道德呼吁,必须打好司法惩戒、完善机制、关爱受诬告者、宣传引导的组合拳,让举报监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、保障公共利益及个体权益的利剑。

从严惩戒,让恶意诬告得不偿失。将恶意诬告行为纳入诚信体系,对于查实的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等行为,依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在信贷审批、公共服务、评优评先、出行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,对因诬告恶告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真正做到诬告必查、查必严惩。

健全举报受理机制,坚决做到“不冤枉一个好人”。当出现举报事件时,一些单位害怕事态扩大、引发舆情关注,按照“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”的惯性思维,在未充分调查研究、查清真相的情况下就草率下结论、快速处理当事人。然而,受到恶告的同志含冤莫白,不仅消解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,更削弱了组织的向心力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导向,规范举报受理程序,制定认定诬告标准,结合信访举报、纪检监察工作实际,明确恶意举报的界定情形,细化动机、事实、影响等依据,精准区分正常群众监督与蓄意诬告陷害,维护好组织的公信力。

关爱受诬告者,切实维护其正当权益。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,对经查证的不实举报,及时通过书面文字、会议通报、新闻发布等方式澄清正名,同步做好名誉恢复、心理疏导等工作,切实为受诬告者撑腰鼓劲。在干部考察、选拔任用中,坚决破除“被举报即有问题”的惯性认知,防止因一纸诬告而埋没人才。同时,支持受诬告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,包括要求诬告者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,让受诬告者尽快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。

加强宣传引导,让举报机制发挥效能。常态化开展信访举报、监督执纪相关法律法规宣传,组织各级媒体通过新闻报道、专家访谈、政策剖析、图文解读等形式,明确恶意诬告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利。定期通报恶意举报的典型案例,公开曝光诬告行为、处理结果,推动以案释法、以案明纪。引导群众加强道德修养,杜绝诬告造谣等失信失德行为,携手共建遵法守法、和谐友善的社会新风。